NFJ金属骨料防静电不发火地坪选材要求

发布时间:2023-05-06浏览次数:点击 695 次

NFJ防静电不发火材料一般采用小比例金属或混合集料,所以采用 NFJ金属骨料的工程成本较低,是一种性能优良、经济实用的混凝土面层数据。骨料在现场寄存一年半以上也无锈斑,大大超出了原定干燥寄存三个月不生锈的技术指标。

NFJ金属骨料防静电不发火地坪选材要求

NFJ金属骨料不仅使用方便,而且工程成本低,而且施工后的混凝土面层耐磨、结实、美观、不起砂、不脱皮、不干裂、不膨胀、耐久,适用于车间、机房、车库、仓库地面,地下车道、通道、楼梯踏面、防滑条、工业矿山的滑槽、滑道,还可用于经常摩擦要求耐磨、耐冲击的混凝土面层,在建筑工程中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。

一、对于甲、乙类厂房地面应具备的性能,国家现行规范要求:

(1)甲、乙类厂房地面要求防静电,不发火的规范依据

根据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 GB50016-2014,其中3.6.6条规定: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、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以及有粉尘、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,应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。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,应采取防静电措施。

根据《导(防)静电地面设计规范》GB50515-2010 ,其中3.1.5条规定:凡室内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在采用导(防)静电地面时,均应采用不发火的 导(防)静电地面。

(2) 甲、乙类厂房地面要求燃烧等级A级的规范依据

根据GB50222-2017《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》,第 6.0.1 条规定:厂房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的要求:甲、乙类厂房;丙类厂房中的甲、乙类生产车间;有明火的丁类厂房、高温车间;地面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规定为 A 级。

(3)甲、乙类厂房地面要求具有一定抗爆抗冲击性能的规范依据

根据GB50037《建筑地面设计规范》:工业厂房地面应采用耐磨抗冲击材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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